关于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15万辆轿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南15万辆轿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函》(海马轿车〔2013〕6号)及附送的《河南15万辆轿车项目整车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1〕第123号)和《河南15万辆轿车项目(发动机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字〔2013〕第093号)(以下统称为《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于2011年9月21日和2014年2月21日至22日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发布日期] 2014-04-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排放;环境保护;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