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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基本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摘要] 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沙)、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于2009年3月14日开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基本理论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焊工理论考试”)。
[发布日期] 2009-02-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民用;核安全;焊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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