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摘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融资申请环境保护核查的申请书》(宏达申请(2010)15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发布日期] 2010-11-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宏达;核查;江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