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等25家机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部和地方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年度抽查与日常考核中发现,部分环评机构存在工作质量较差、违规开展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现对河北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等25家环评机构分别提出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的处理意见,并对李谦等22名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 2011-04-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环评;报告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