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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第十批乙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及环境工程设计分级标准,经我局审查,现批准向安徽省化工设计院等137家单位颁发乙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
[发布日期] 2004-01-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乙临;工程设计;乙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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