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聘用单位代号申请备案的通知(国核安办[2009]118号)
[摘要]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截止到2009年4月20日,已有67家单位根据国核安办〔2009〕37号文的相关规定,对聘用单位代号进行了备案。现将各单位的聘用单位代号(附件)印发你单位。
[发布日期] 2009-04-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民用;核安全;焊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