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深化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十二五”环境统计制度改革工作。在认真总结分析“十一五”期间环境统计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吸收相关部委部门统计调查工作和国内外有关经验,研究制定了“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现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1〕134号)发布执行。
[发布日期] 2011-12-31 [发布机构]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统计;报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