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确定“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是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城考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是城考工作的重要基础。合理确定城考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能全面反映城市环境状况,有效推动城考工作进程。为深入贯彻全国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城考工作,现就上报“十二五”期间城考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2-02-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考核;点位;城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