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日 陕西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水平,更好支撑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我省科学数据管理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散自建、数据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构建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学科领域科学数据组成的全省科学数据网络共享服务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科学数据网络共享。
[发布日期] 2018-08-14 [发布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科学数据;科研数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