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摘要] 陕西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发 [2015]56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26号)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一)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发布日期] 2015-08-11 [发布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失业;保险;补贴;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