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2号)
[摘要] 为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人员分别管理,感染者须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从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
[发布日期] 2020-02-27 [发布机构]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流行病学
[关键词] 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