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为适应新时期减灾救灾工作发展,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救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现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福建省自然灾……
[发布日期] 2015-07-10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救灾;救助;资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