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5年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省局与省财政厅已联合发文,将2015年度民生价格信息发布专项经费1000万元分配下达各地。为切实发挥专项经费的作用,促……
[发布日期] 2015-07-28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发布;民生;价格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