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根据《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12号),我委制定了《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
[发布日期] 2011-05-16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专项资金;工艺美术;经贸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