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5〕162号)文件精神,鉴于部分地方所反映的……
[发布日期] 2015-08-10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考试费;补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