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金融局、环保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我省经济……
[发布日期] 2014-12-29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排污费;征收;污染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