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经济专业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摘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经济专业等19项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人社函〔2015〕291号)收悉。鉴于《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经济专业等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2〕361号……
[发布日期] 2015-09-14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考务费;收费;资格考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