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福建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doc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4-07-09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福建省;食盐;省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