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定向培养在职自然灾害学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摘要] 民函【2009】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国自然灾害发展趋势和未来减灾救灾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国家综合减灾能力,为民政系统培养职业化、高素质的减灾救灾人才,按…………
[发布日期] 2009-10-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北京师范大学;减灾;硕士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