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7家社会组织降低评估等级的公告
[摘要]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或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情形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处理的规定,决定对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
[发布日期] 2017-03-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级级;合格;年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