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摘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国家税务总局相应对消费税纳税申……
[发布日期] 2016-10-26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化妆品;消费税;高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