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务局: 为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国家……
[发布日期] 2012-02-16 [发布机构] 国家宗教事务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宗教界;公益;慈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