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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摘要]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厦地税发〔200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发布日期] 2005-04-26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应税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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