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禁止在推行电子申报过程中向纳税人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在推行电子申报方式过程中,未能做好充分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不遵循自愿和免费的原则,向纳税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为此,总局特重申如下:一、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电子申报过……
[发布日期] 2002-08-2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税务代理;税务机关;纳税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