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新疆、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现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从2007年度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 2007-08-0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所得税;汇总;国家税务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