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对电网企业输电铁塔和线路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一、由于加大水电送出和增强电网抵御冰雪能力需要等原因,电网企业对原有输电线路进行改造,部分铁塔和线路拆除报废,形成部分固定资……
[发布日期] 2010-12-24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固定资产;铁塔;线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