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改革完善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一)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
[发布日期] 2017-08-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