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的通知
[摘要] 黑垦局文〔2005〕27号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企业国有产权 转让程序》的通知 各分局,八一农大,各农牧场,总局各直属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精神和中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的有关要求,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垦区实际,总局制定了《黑龙江垦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8-11-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转让;国有产权;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