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摘要] 哈尔滨、牡丹江、鸡西、双鸭山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龙煤控股集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的通知》(安委办〔2012〕23号,以下简称《文件》)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省煤管局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实行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完善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 2012-07-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