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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林甸县农业局实施省农委盐碱地种稻试验的函
[摘要] 林甸县农业局: 按照吉炳轩书记2011年9月10日对杜蒙县连环湖景区盐碱地种稻试验基地视察时作出的“要利用嫩江水进行盐碱地种稻试验”的指示要求,省农委本着“符合条件、靠近水源、节约成本、保证效果、前景广阔”的原则,经对杜蒙县、林甸县拟定试验地块进行遴选和实地踏查,综合各项指标,并考虑到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性,最后决定实验地点选择在林甸县三合乡渔场村,试验面积300亩。
[发布日期] 2012-03-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林甸县;农业局;试验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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