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水电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水发〔2014〕505号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水电 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各水电站: 为大力发展我省农村水电事业,规范农村水电开发行为,巩固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打造“民生水电、绿色水电、平安水电、和谐水电”,努力实现农村水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完善水能资源管理 各市、县水务局要积极探索水能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和市场化配置方案,尝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配置水能资源开发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发布日期] 2014-12-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水电;农村;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