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摘要] 转发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2-11-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材料科学(综合)
[关键词] 尾矿库;汛期;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