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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印发2017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黑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经国家总局和我局监测发现,2017年4月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含外省企业产品在我省媒体发布者)199条次,其中涉及违法药品广告161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3条次,医疗器械15条次。
[发布日期] 2017-07-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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