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全面推进我省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提升我省电子商务在全国的地位,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县(区)为载体,带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企业应用群体,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使电子商务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发布日期] 2016-02-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电子商务;跨境;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