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煤城采沉区棚改项施工合同签订的指导意见
[摘要] 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政府: 为加强四煤城采沉区棚改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严密施工合同条款,避免结算争议,合理控制造价,依法保护施工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煤城采沉区棚改项目施工招标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依据和签订时限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熟悉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施工合同管理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施工合同的文本格式及主要内容,订立书面合同;项目法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10日内向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发布日期] 2015-10-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合同;发包人;施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