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处置危险废物的函
[摘要]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我省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约100吨废有机溶剂(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3-06),100吨漆渣(HW12 染料、涂料废物,900-252-12),100吨废弃密封剂(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100吨废乳化液(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100吨废过滤棉(HW49 其他废物,900-041-49),拟将其转移到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征求贵局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8-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废物;有机溶剂;乳化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