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 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 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卫生计生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规财发〔2016〕108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86号)工作要求,制定我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4-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后付费;患者;诊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