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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财政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集团: 为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报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通知》(黑财行资〔2012〕1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举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3-03-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所办;事业单位;编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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