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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落实国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3〕6号)要求,从2013年开始,各地向“三区”选派支教教师。
[发布日期] 2014-04-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教师;选派;三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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