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库〔2017〕42号)
[摘要] 2015年-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59号)、《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黑财库〔2017〕21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黑财库〔2017〕22号)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17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
[发布日期] 2017-08-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黑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