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的意见
[摘要] 各市(地)委组织部,各市(行署)人事局、法制办,中省直各部门组织部、人事局(处)、法制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面准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关于“要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规定,全面提高我省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加快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促进我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政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确立,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进程不断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发布日期] 2004-04-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干部;培训;法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