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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临时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函
[摘要]
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危险废物收贮、处置延期函延期申请》(黑辰环发〔20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收集、贮存、处置的危险废物有效期由201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6年3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5-12-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处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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