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省农垦及森工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层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掌握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规范监督工作,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决定对市(行署)、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展工程质量巡查情况; 2、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情况; 3、社会监督制度建立情况; 4、开展分户验收情况; 5、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6、实施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7、开展监督检测及对检测机构实施管理情况; 8、监督档案管理情况; 9、落实“淮安经验”情况。
[发布日期] 2010-11-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