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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17〕79号)要求,为提高全社会安全用药水平,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工作氛围,省局定于2017年10-11月份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
[发布日期] 2017-09-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用药;安全;科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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