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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授予国家秘密定密权的通知
[摘要]
黑水发〔2014〕285号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授予 国家秘密定密权的通知 省三江工程建管局、省水利设计院、省水文局、省水科院: 根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2014年第1号令)和工作需要,现授予你单位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定密权,请根据《水利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水办〔2011〕387号)认真做好定密工作,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7-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秘密;定密;国家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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