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表彰二○一五年度全省煤炭工业统计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 公安部环办〔201...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矿“打非”专项行动...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
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平...
关于调整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
[摘要]
黑建法〔2016〕4号 关于调整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由我厅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劳务资质,调整为市(地)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发布日期] 2016-04-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勘察;资质;审批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9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