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新增进口原木加工锯材试点企业的通知
[摘要] 本着更好地利用国家政策、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扩大出口创汇、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林业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计发[2001]560号)精神,综合考虑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我省试点企业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出口实际等因素,在定点区域不变的前提下,核准黑龙江三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新增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加工企业,并将核定结果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发布日期] 2006-06-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锯材;原木;加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