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放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打印权限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有关企业教育(局)处,有关高职院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从2014年12月开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打印权限下放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自行打印)。
[发布日期] 2015-01-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打印;中职;学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