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
关于继续开展县级粮食质量中心检验室建设...
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4年硕士...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 对丰荣古城抢险保护...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志•农业志》、《农机...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桦南县污水处...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绥滨县绥滨泵站更新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全省200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全省200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8-07-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养老保险;省政府;计划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8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