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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通告(2017第013号)
[摘要]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通告 (2017第013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农办机〔2016〕24号)的规定,我委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进行了省级农机鉴定能力认定,确定了其承担省级农机鉴定的范围,现予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9-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鉴定;收获机;农业机械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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